“興滇人才獎”5年一評每人獎金50萬元
云南省“興滇人才獎”表彰獎勵辦法
時間:2019-11-04 來源: 作者: 我要糾錯
中共云南省委辦公廳、云南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新修訂的《云南省“興滇人才獎”表彰獎勵辦法》,并發出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遵照執行。據了解,“興滇人才獎”是省委、省政府設立,授予在我省經濟社會發展中貢獻突出的優秀人才的最高獎項。每5年評選一次,每屆獎勵人數不超過20名,每人獎金50萬元。
資格條件
“興滇人才獎”申報人的行政、人事、工資關系應隸屬于我省行政區域內的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中央駐滇單位,以及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等各類用人主體。在我省工作或者服務5年以上符合條件的柔性引進人才,可同等申報。
“興滇人才獎”申報人選應當擁護黨的領導,熱愛祖國,遵紀守法,道德品質高尚,工作業績和實際貢獻突出,在我省經濟社會發展中創造了顯著經濟效益、社會效益或者生態效益,在同行業內享有良好聲譽,得到社會廣泛認可,具有良好社會形象。同時,還應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一)在政治建設、經濟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優秀人才;
(二)在自然科學領域取得重大突破或者重大技術發明、技術創新,并帶來顯著經濟效益的優秀人才;
(三)在產業發展領域取得顯著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特別是在企業營業收入、利稅總額、吸納就業等方面貢獻突出的優秀人才;
(四)在人文社會科學領域有突破性、系統性、創造性成果或者作品,在國內外產生重大影響,具有顯著社會效益的優秀人才;
(五)在工程技術專業化、標準化領域,具有高超技藝技能、一流絕招絕技,產生重大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并長期堅守在生產服務一線崗位的優秀人才;
(六)在農業、農村、信息、金融、財會、外貿、法律、社會工作等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貢獻,帶來顯著經濟效益或者社會效益的優秀人才。
申報方式
“興滇人才獎”采取個人申報、組織推薦方式申報。
(一)個人申報。根據評選年度申報通知,我省行政區域內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中央駐滇單位的申報人向所在單位組織(干部、人事)部門進行申報;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等各類用人主體符合條件的人員,向所屬州(市)黨委組織部申報。
(二)組織推薦。各州(市)黨委組織部、省直和中央駐滇單位黨組(黨委)匯總個人申報情況,進行資格條件初審,由黨委(黨組)研究后統一報送評審委員會辦公室。
獎勵待遇
獲獎者待遇
(一)“興滇人才獎”每屆獎勵人數不超過20名(可以空缺),每人獎金50萬元。
(二)省委、省政府為獲獎者頒發榮譽證書、榮譽性紀念章和獎金。
獲獎者禮遇
(一)可直接申辦《云南省高層次人才綠色通道服務證》,享受有關服務;
(二)可直接申辦《高層次人才醫療就診證》;
(三)可受邀參加國情省情研修考察活動、健康體檢、休假療養等;
(四)符合條件的直接列入省委聯系專家服務管理;
(五)符合條件的可申報并優先納入省“萬人計劃”相應專項進行培養支持;
(六)注重從符合條件的獲獎者中推薦各級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
(七)符合條件的可享受省部級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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