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9-10-01 來源: 作者: 我要糾錯
獎勵說明:2019年吸納安置具有本市戶籍的城鄉勞動者(含昆明戶籍的應屆畢業生)就業50人以上(含50人),簽訂1年以上(含1年)期限勞動合同,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且勞動者的工資達到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以上的,一次性給予企業經營者獎勵。
辦理范圍:本市范圍內,稅收歸屬昆明市的非國有企業(指國有獨資企業以外的企業和經濟組織),勞務派遣中介企業不申報。
辦理時間:2019年8月1日—9月30日集中受理申報;2018年10月1日—2019年9月30日期間吸納安置勞動者的獎勵在2018年申報,逾期不再補報。
辦理內容:
(一)企業申報時應提供:
1.《昆明市非國有企業就近就地吸納安置勞動者就業獎勵申請表》、《昆明市非國有企業就近就地吸納安置勞動者就業獎勵花名冊》各三份,其中《花名冊》附電子版一份;
2.附件資料一套:①企業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②勞動者本人簽字工資名冊(申報日上月)復印件;③已認證的《昆明市用人單位人員就業(錄用)登記表復印件》、《勞動合同備案名冊》(《續簽名冊》)復印件;④社會保險繳費名冊原件(由參保機構蓋章確認);⑤勞動者本人的《身份證》《就業創業證》(就業失業登記證)原件復印件各一份;⑥其它需要說明的情況;
(二)辦理程序:
1.以上材料齊全后,提交到企業所在地的縣(市)、區勞動就業服務局(中心)。
2.縣(市)、區勞動就業服務局(中心)于3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核,并填寫審核意見后,由企業將全部申報材料交昆明市勞動就業服務局職業介紹中心復核匯總;
3.組織召開評審領導小組會議,對申請企業進行綜合評審,確定獎勵金額;
4.公示:評審結果在“昆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和“昆明就業服務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無異議的,報市政府審批、撥付獎金;
5.撥付獎金時由市就業局職業介紹中心在《就業失業登記證》(《失業證》、《失業保險手冊》、《農民工服務手冊》)原件上登載相關記錄。(屬昆明戶籍的應屆畢業生,按市人社局《關于轉發省人社廳做好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文件的通知》(昆人社通[2013]134號)規定,由初核縣區負責發放《就業失業登記證》)
(三)昆明市勞動就業服務局職業介紹中心
地址:民航路229號昆明人力資源中心一樓大廳13號窗口
聯系人:李老師 聯系電話:0871-63353827 EMAL:1193638273@qq***
注:吸納安置50人以下就業的,由企業所在地縣(市)區、開發(度假)區辦理。
各縣(市)、區勞動就業服務局(中心)經辦機構聯系電話
序號 |
單 位 名 稱 |
聯系電話 |
1 |
盤龍區 |
65618642 |
2 |
五華區 |
66277598 |
3 |
官渡區 |
67174503 |
4 |
西山區 |
68367604 |
5 |
東川區 |
62138548 |
6 |
呈貢區 |
67484385 |
7 |
安寧市 |
68698450 |
8 |
高新區 |
68155369 |
9 |
經開區 |
68163227 |
10 |
度假區 |
64664762 |
11 |
晉寧縣 |
67895065 |
12 |
宜良縣 |
67590064 |
13 |
石林縣 |
67799891 |
14 |
嵩明縣 |
67913545 |
15 |
尋甸縣 |
62651689 |
16 |
富民縣 |
68810210 |
17 |
祿勸縣 |
68903334 |
18 |
67517876 |
|
19 |
倘甸區 |
689699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