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城學者申報工作啟動 看看有啥條件
時間:2019-08-09 來源: 作者: 我要糾錯
為進一步加快全市高層次人才培養步伐,為我市高質量跨越發展提供技能人才支撐,日前,市委組織部印發《“春城計劃”高層次人才培養春城學者專項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從政策支持和經費資助兩方面,著力推進我市高層次人才培養工作,日前,報名工作已啟動。
細則規定,申報春城學者專項,須為昆明市行政管轄的學校、科研機構、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非公經濟組織全職工作2年以上的在職在崗人員。已列為省“千人計劃”“萬人計劃”人員及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不能申報。
申報人基本條件為:一般55周歲以下,博士學位、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事業單位二級崗,或者企業、非公經濟組織及社會組織中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或省政府特殊津貼;熱愛祖國、遵紀守法,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科學道德、職業道德和嚴謹務實學風;具備從事研究所必需的研究團隊和實驗條件,堅持在科研生產一線工作。
此外,除基本條件外,還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國家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或省有突出貢獻優秀專業技術人才;國家級科研成果二等獎以上或省部級科研成果一等獎的主要完成者;國家重大科技項目首席專家或主持人;國家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主要技術負責人;在昆明市各個領域取得重大創新、作出突出貢獻、科研學術居國內國際領先水平,取得同行公認創新性成績或創造性科技成果。
同時,對到昆明市東川區、祿勸縣、尋甸縣工作的人才也放寬了申報條件,年齡條件放寬2歲、職稱條件降低1檔,入選后在申報縣(區)連續、全職工作時限減少1年。
入選的“春城學者”將享受經費資助和政策支持。具體來說,經費資助方面,將給予專項培養經費,分5年平均撥付,所在單位原則上按不低于1∶1配套;“春城學者”領銜團隊,符合條件的,經市科技局評審認定,給予項目支持經費。經費額度一次性核定,分5年平均撥付。所在單位原則上按不低于1∶1配套;入選春城學者,擇優設立科學家工作室。通過“一事一議、按需支持”方式,經昆明市委組織部評審、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定,由市財政給予支持經費,分5年平均撥付,不計入專項培養經費;每年給予特殊生活補貼。
需要注意的是,同一人才獲得重復支持的,支持經費按照“就高不重復”原則辦理(不含科學家工作室支持經費)。
政策支持方面,入選的春城學者將享受5年最低服務年限內,可申請一次最長1年的國內外發達地區研修訪學資助;達到退休年齡的,確因工作需要,經本人申請、組織批準,可延長3—5年工作時間;直接列為市委聯系專家,定期組織國情省情市情研修考察、健康體檢、休假療養及有關活動;納入“市委聯系服務高層次人才”范圍,在昆明市機場、高鐵站出行(到達)可享受貴賓通道服務,本人攜父母、配偶、子女進入昆明市所屬旅游景點,最多可免6人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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