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貸免扶補”創業小額貸款指南
1.鼓勵創業“貸免扶補”政策中的“貸”是指什么?
答:為首次創業人員提供創業小額貸款支持。即對2009年1月1日起從事自主創業的人員,按規定提供每人不超過10萬元的創業小額貸款。
2.鼓勵創業“貸免扶補”政策中的“免”是指什么?
答:對首次創業人員創業實行“四減免”。即①免收登記類、證照類和管理類行政事業性收費。②給予稅收優惠。③創業者申請創業小額貸款免反擔保。④創業小額貸款3年內按規定減免利息。
3.鼓勵創業“貸免扶補”政策中的“扶”是指什么?
答:對首次創業人員實行“一條龍”幫扶。為創業人員提供創業咨詢、創業培訓、創業項目評審、創業指導和跟蹤服務等幫扶。開展“1+3”跟蹤服務,每1名享受鼓勵創業“貸免扶補”政策的創業人員,應有1個承辦單位負責服務,1名聯絡員負責聯系協調,1名創業導師負責幫扶指導。
4.鼓勵創業“貸免扶補”政策中的“補”是指什么?
答:對首次創業成功人員提供創業補貼。即對首次創業人員創業并穩定經營一年以上、招用我省一定數量的勞動者就業并簽訂勞動合同的,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
5.“貸免扶補”創業小額貸款適用對象有哪些?
答:凡2009年1月1日后工商注冊的有創業能力的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含殘疾人)、復員轉業退役軍人、刑滿釋放人員、高校畢業生(含大學生村官和留學回國學生)、化解過剩產能企業職工和失業人員、返鄉創業農民工、網絡商戶、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從事自主創業均可申請。在我省創業不受區域、戶口限制。上述群體中的婦女,納入重點對象范圍。
6.“貸免扶補”創業小額貸款額度、期限?
答:“貸免扶補”創業小額貸款額度:個人申請的貸款額度不超過10萬元,符合條件的借款人合伙創業的,根據合伙人數按每人10萬元以內的標準,最高額度為50萬元。
“貸免扶補”創業小額貸款期限:“貸免扶補”創業小額貸款期限為不超過3年。
7.“貸免扶補”創業小額貸款還款方式是什么?
答:從2017年5月1日起,貸款發放后第12個月的20日償還貸款總額的20%,貸款發放后第18個月的20日償還貸款總額的20%,貸款發放后第24個月的20日償還貸款總額的20%,貸款發放后第30個月的20日償還貸款總額的20%,貸款發放后第36個月的20日償還貸款總額的20%。
8.“貸免扶補”創業小額貸款貼息政策是什么?
答:創業人員申請的“貸免扶補”創業小額貸款,按規定給予貼息。具體標準為貧困地區(指我省的國家扶貧開發重點縣、國家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縣,下同)上浮不超過3個百分點,其他地區不超過2個百分點。對貧困地區符合條件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財政部門按規定給予全額貼息;對其他地區符合條件的“貸免扶補”創業小額貸款(含合伙創業),財政部門第1年按規定給予全額貼息,第2年貼息2/3,第3年貼息1/3。展期和逾期貸款不貼息。
9.“貸免扶補”創業小額貸款的承辦單位有哪些?
答:云南省“貸免扶補”創業小額貸款的承辦單位為:各縣(市、區)就業經辦機構、工商聯、工會、共青團、婦聯、個私協會、教育部門。
10.“貸免扶補”創業小額貸款審批程序有哪些?
答:①創業人員向具體承辦單位提出“貸免扶補”創業小額貸款申請。
②經承辦單位初審后推薦,由創業人員向經辦農村信用社提出貸款申請,填寫《云南省創業小額貸款申請審批表》,并按要求提交貸款相關資料。
③承辦單位會同農村信用社組織對創業人員和創業項目進行考察,對創業計劃、創業項目的市場風險、技術風險、管理風險等方面進行評估,提出項目實施和貸款審核意見。
④農村信用社與創業人員簽訂借款合同發放貸款。
⑤各承辦單位為創業者提供“貸免扶補”相關配套服務。
11.申請“貸免扶補”創業小額貸款需提供哪些基本資料?
答:①大中專畢業生:持《畢業證》、《就業創業證》原件。在校大學生出具在校大學生的學校證明、休學創業大學生出具學校證明;②農民工:持《農民工手冊》或《就業創業證》原件;③復轉軍人:持《軍人退役證》、《就業創業證》或《云南省農民工服務手冊》原件;④其他自主創業人員持相關證件證明。
以上創業人員除按所屬要求的證件外均需攜帶本人書面申請、《身份證》、《戶口本》或《暫住證》、《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房屋租憑合同》原件。經審核符合申請貸款的填寫《創業計劃書》一式二份、《云南省創業小額貸款申請審批表》一式五份。
12.什么是創業導師幫扶?
答:具體承辦單位選擇創業成功人士、企業家、管理專家作為創業導師,對創業者實行“一對一”的創業指導,通過上門指導、電話交流等多種形式,幫助創業人員解決遇到的項目論證、市場分析、開業策劃、經營管理等方面的問題。
13.申請一次性創業補貼有哪些程序?
答:創業者要向具體承辦單位提交一次性創業補貼申請書、本人身份證、工商登記的營業執照、招用人員的勞動合同。其中,招用人員必須是云南戶籍的人員。
14.對未按時償還“貸免扶補”創業小額貸款的情況如何處理?
答:創業人員獲得“貸免扶補”創業小額貸款后,應分期按時還款。對未按時還款,或發生其他違約情形的,有關承辦單位、農村信用社將按合同約定依法對借款人采取措施追索,并在征信系統中記錄違約情況和公布個人信用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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