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民辦理出入境證件急事急辦須知
時間:2019-01-04 來源: 作者: 我要糾錯
一.申請范圍:
在我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出國(境)證件或簽注的,可根據相應事由申請加急辦理。
二.辦理條件及提交材料:
1.出國(境)治病、探望危重病人,提交醫療機構出具的診斷證明,對方的疾病證明材料;
2.出國(境)奔喪,提供有關機構簽發的死亡證明或使、領館發出的處理死者后事的通知;
3.出國(境)留學開學日期臨近,提交入學通知書或在校就讀證明等;
4.前往國(地區)入境許可或簽證有效期即將屆滿,提交前往國(地區)入境許可或者簽證;
5.出境參加緊急會議和談判、簽訂合同的,應當提交能證明申請人緊急出境參加會議和談判、簽訂合同的證明材料(如邀請函、會議通知等),以及單位、企業緊急派遣相關人員出境辦理公務的函件(需加蓋公章,并由負責人簽字確認);行前證件遺失損毀的(首次申領失效重新申領的除外),應當提交申請人已經購買的機票或行程單,以及境外住宿的酒店信息(酒店名稱、酒店地址、入住日期等)。
三.工作時限:
①5個工作日完成受理、審批、制證;
②情況特別緊急的視情況特事特辦。
四.收費標準:按照所辦證件或簽注收取費用,加急不另外收費。
五.咨詢電話:0871-63357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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