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老撾磨憨—磨丁經濟合作區中方區域招商引資優惠政策
時間:2024-02-06 來源:磨憨-磨丁經濟合作區管理委員會 作者: 我要糾錯
為加快推進磨憨國際口岸城市建設,特制定中國老撾磨憨—磨丁經濟合作區(以下簡稱“磨憨—磨丁合作區”)中方區域招商引資優惠政策。
一、產業政策
(一)享受貿易優惠政策和投資保障服務
在磨憨—磨丁合作區生產的產品,可按照原產地規則享受相應關稅優惠待遇。企業在昆明或磨憨注冊設立區域總部、結算中心、研發中心等的,除享受昆明或磨憨產業扶持政策外,磨憨—磨丁合作區管委會將與磨丁經濟特區管委會、企業簽訂三方投資服務保障協議,協調保障企業在磨丁生產經營、稅收兌現、投資安全等權益。〔牽頭單位:磨憨—磨丁合作區管委會;配合單位:市商務局、市投資促進局〕
(二)加大工業投資項目扶持力度
對符合磨憨—磨丁合作區主導產業定位且年度固定資產投資5000萬元以上的重大產業化項目,按照年度工業固定資產實際投資額(不含土地款)的6%,或按其設備購置固定資產投資額的15%給予補助,單個項目最高補助金額不超過5000萬元。〔牽頭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配合單位:市財政局〕
(三)對總部落戶給予資金支持
對市外引進在磨憨—磨丁合作區落戶新認定的總部企業,實繳注冊資本金500萬元以上的直接認定型總部,給予100萬元資金支持;實繳注冊資本金1000萬元以上的功能型總部和創新型總部,給予200萬元資金支持;實繳注冊資本金2500萬元以上的綜合型(區域型)總部,給予500萬元資金支持。對總部企業在磨憨—磨丁合作區投資建設總部并納入固定資產投資統計的,按實際投資的0.2%給予資金支持,最高不超過500萬元。〔牽頭單位:市商務局;配合單位:市財政局、磨憨—磨丁合作區管委會〕
(四)支持發展跨境電商、外貿綜合服務等新業態新模式。〔牽頭單位:市商務局;配合單位:市財政局、磨憨—磨丁合作區管委會〕
(五)支持建設海外倉
對磨憨—磨丁合作區注冊企業建設海外倉的,給予資金支持。〔牽頭單位:市商務局;配合單位:市財政局、磨憨—磨丁合作區管委會〕
(六)加大對新設和增資外資項目的扶持
對磨憨—磨丁合作區年實際利用外資300萬美元(含)以上的新設或增資項目,按項目當年實際利用外資金額2%的比例予以資金支持。其中,屬于制造業的項目,按當年實際利用外資金額3%的比例予以資金支持。〔牽頭單位:市投資促進局;配合單位:市財政局、磨憨—磨丁合作區管委會〕
(七)支持跨境物流體系建設
對磨憨—磨丁合作區新增注冊企業在磨憨跨境物流園區內建設具有公共屬性的邊境倉、中轉倉、分揀倉、冷鏈倉等跨境物流樞紐項目,竣工投產當年給予項目投資總額(不含土地款)5%、最高500萬元的一次性資金支持。〔牽頭單位:市商務局;配合單位:市財政局、磨憨—磨丁合作區管委會〕
(八)加大進出口物流費用補貼
對注冊在磨憨—磨丁合作區內開展跨區域組貨、集貨的國際多式聯運和外向型加工制造企業,年營收額首次達到1億、3億、5億元的,對其進出口環節物流費用分別給予50萬、100萬、200萬元的一次性資金支持。〔牽頭單位:市商務局;配合單位:市財政局、磨憨—磨丁合作區管委會〕
(九)支持發展邊境貿易
鼓勵邊民成立專業合作社,開展邊民互市貿易,對年進出口貿易額5億元(含)以上的合作社,給予資金支持。對邊民互市貿易進口商品落地加工企業,給予資金支持。〔牽頭單位:磨憨—磨丁合作區管委會;配合單位:市商務局、市財政局〕
(十)對引客入磨憨的旅行社給予資金支持
對年內引客入磨憨500人以上的昆明市旅行社,每接待1名有磨憨行程的游客給予10元資金支持。鼓勵企業在磨憨注冊旅行社或分社,支持旅行社開展跨境旅游和邊境旅游業務。〔牽頭單位:市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單位:市財政局、磨憨—磨丁合作區管委會〕
二、稅收政策
(十一)享受西部大開發企業所得稅優惠
自2021年1月1日—2030年12月31日,對在磨憨—磨丁合作區以《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目錄》中規定的產業項目為主營業務,且其主營業務收入占企業收入總額60%以上的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牽頭單位:磨憨—磨丁合作區管委會;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稅務局〕
(十二)新辦企業所得稅地方分享部分“五免五減半”
對入駐磨憨—磨丁合作區的新辦企業,除國家禁止和限制的產業外,應繳納企業所得稅地方分享部分實行“五免五減半”優惠,即自取得生產經營第1筆收入年度起,前5年免征,后5年減半征收。〔牽頭單位:磨憨—磨丁合作區管委會;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稅務局〕
三、要素政策
(十三)提高小微企業貸款可得性和便利度
改善小微企業的融資環境,對向磨憨—磨丁合作區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發放貸款的金融機構,以其上一年度對小微企業貸款平均余額為基數,按本年度小微企業貸款平均余額新增部分給予0.6%資金支持。〔牽頭單位:磨憨—磨丁合作區管委會;配合單位:市財政局、市金融辦〕
(十四)支持企業培養引進人才
鼓勵磨憨—磨丁合作區企業聚焦重大項目、重要產業,引進培養一批技能大師和青年人才,并根據其對地方經濟社會發展貢獻程度,對企業創新創業給予資金支持。〔牽頭單位:磨憨—磨丁合作區管委會;配合單位:市委組織部、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十五)降低物流企業用電成本
對磨憨—磨丁合作區物流企業全年電費超過50萬元(含)的,按全年電費的10%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20萬元。對單體庫容5000立方米以上或者總庫容10000立方米以上的進出口冷庫經營企業,按全年電費的10%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20萬元。〔牽頭單位:磨憨—磨丁合作區管委會;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商務局、市財政局〕
(十六)鼓勵企業合法合規使用外籍邊民
支持磨憨—磨丁合作區企業依法依規招聘符合條件的外籍邊民,允許外籍邊民持有效證件在磨憨—磨丁合作區依法務工。〔牽頭單位:磨憨—磨丁合作區管委會;配合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
(十七)為磨憨—磨丁合作區企業員工子女提供義務教育階段入學便利
對入駐磨憨—磨丁合作區的招商引資企業,支持保障其員工子女在磨憨鎮就讀公辦學校;對重點招商引資企業高管、高層次人才子女,在昆明市轄區范圍內,依據戶口和居住地就近或相對就近辦理入學。〔牽頭單位:市教育體育局;配合單位:市委組織部,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滇中新區管委會,各開發(度假)區、自貿試驗(經濟合作)區管委會〕
四、附則
符合條件的企業和項目,在享受國家和云南省各類普惠政策的同時享受本政策。對入駐磨憨—磨丁合作區企業的優惠政策,若出現重合的情況,遵循同級(類)資金獎補不重復適用,其余政策擇優或從優適用的原則,不能重復疊加享受。享受政策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在優惠政策期間遷出磨憨—磨丁合作區或通過其他方式轉移營業收入、稅收等的,其享受的補助資金全部退回。針對磨憨—磨丁合作區重大招商項目,按照一事一議原則另行研究優惠政策。
本政策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為三年,政策實施過程中若出現國家政策性調整變動,依據最新政策辦理。本政策由磨憨—磨丁合作區管委會和昆明市有關部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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