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公租房違規轉租常見問題
昆明公租房禁止轉租,避免因不熟識法律釀成大錯
時間:2020-10-05 來源: 作者: 我要糾錯
隨著全市范圍內嚴查違規轉租公租房行動的深入開展,已陸續有違規租戶和房屋中介機構被依法查處。通過近段時間的觀察,小編發現有部分租戶確實是因為懷著僥幸心理知法犯法,但也有部分租戶因法律意識淡薄而違規違法。為此,小編特意整理了有關治理轉租行為的政策法規,避免因不熟識法律釀成大錯。
Q: 對于公租房租戶,哪些行為是違規的?
A: 必須要首先明確的是,公租房只能用于承租人自住,轉借、轉租或擅自調換所承租公租房都是違法的;同時,不得將公租房用于經營性活動、違法活動或其他改變房屋用途的行為;不得損毀、破壞、擅自裝修公租房或改變房屋結構和配套設施;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以上閑置公租房也屬于違規行為。
Q:假設租戶李某想要轉租公租房,帶人看過房后,轉租未成功是否違規?
A:小李雖然轉租未遂,但確實已發生轉租行為。根據《昆明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暫行辦法》,一旦查實,他同樣將面臨著與運營主體解除租賃合同并在限定期限內騰退房源、記入誠信“黑名單”、五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公租房的后果。同時,按照《房屋租賃合同》條款,小李還會被全額扣除履約保證金。
Q:假設承租人小王借助中介機構已成功轉租三個月,并且有非法所得,那么他將面臨怎樣的處罰?二次承租人又將承擔何種后果?
A:小王不僅要接受處罰,還要按市場價格補繳從違法行為發生之日起的租金,被處以1000元以下罰款。因公租房核準租金不高于市場價格的70%,若公租房核準租金為每平米13元,據測算,市場價格約為每平米18元,所以小王要按照每平米18元的市場價補繳三個月的租金。因小王有違法所得,他還要被處以違法所得3倍以下但不超過3萬元的罰款。
同時,根據《合同法》等相關法律規定,非法轉租的二次承租人亦將被清退,因轉租造成的經濟糾紛或損失將由承租人和二次承租人自行承擔。
Q:為小王違規代理轉租公租房的中介機構將面臨怎樣的處罰呢?
A:根據《昆明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暫行辦法》,房地產經紀機構及其經紀人員提供公租房出租、轉租、出售等經紀業務的,依照有關規定責令限期改正,記入信用檔案;對房地產經紀人員處以1萬元以下罰款;對房地產經紀機構,取消網上簽約資格,處以3萬元以下罰款。
Q:違規者拒絕執行怎么辦?
A:根據《昆明市主城區保障性住房投訴、舉報的受理和查處工作流程》,違規者逾期拒不騰退的,產權(運營)單位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騰退房源將會被重新納入下一批公租房分配。
Q:想要走正常流程申請公租房怎么辦?
A:只要你是未享受保障性住房的本市及外來人口均可在“昆明安居網(www.kmajw***)”注冊申請或關注微信公眾號“昆明安居網”,也可到戶籍所在地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設立的便民服務點辦理。
Q:目前,違規轉租的專項整治行動聯動了哪些部門?查處成效如何?
A: 此次專項整治違規轉租行動已聯動了昆明市住房保障局、昆明市公有房屋管理中心、各區住房城鄉建設(住房保障)部門、昆明市公租房公司等部門和企業。
從市民舉報到拉網排查,相關部門傾盡全力嚴查違規轉租行為。目前,各區住房城鄉建設(住房保障)部門已查處幾起典型案例。例如,盛惠園小區違規租戶已清退,小區周邊違規中介“一家人地產”已移交官渡區房產監察中隊進行處罰。
“住有所居•不是夢想”需要所有人共同努力,希望大家在約束自身行為的同時,也能共同監督公租房違法轉租行為,確保保障性住房資源公平使用,維護公租房良好的居住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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