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昆明市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及繳存基數執行標準
昆明發布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及比例標準 繳存上限23516元
時間:2020-06-21 來源: 作者: 我要糾錯
6月17日,昆明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2020年昆明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及繳存比例執行標準的通告,其中,公積金的繳存基數上限執行標準為23516元,下限最低為1500元。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繳存比例執行時間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通告內容如下:
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
(一)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
根據《實施細則》規定,昆明市繳存住房公積金職工的工資基數(以下簡稱繳存基數)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總額(按照國家統計局有關工資總額構成或者本市工資總額構成的規定確定)。繳存基數不得超過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按照昆明市統計局提供的數據,2019年昆明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為94,063.00元,月平均工資為7,838.58元。因此,2020年單位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上限執行標準為23,516.00元。
(二)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下限
按照《實施細則》規定,繳存基數不得低于本市社保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月最低工資標準。根據《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云人社發〔2018〕16號)文件規定,2020年,昆明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下限執行標準為一類區為1,670.00元,適用于昆明市五華區、盤龍區、西山區、官渡區、呈貢區和安寧市、嵩明縣;二類區為1,500.00元,適用于昆明市所轄其他各縣、區。
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標準為12%;
非財政供給單位,可在5%至12%范圍內確定2020年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計算
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職工的繳存基數×繳存比例(按元計算)+單位給予的同等金額補助。
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繳存比例執行時間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市住房公積金中心提醒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應嚴格按照規定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和繳存比例。該通知下發前,2020年住房公積金少繳的單位,可進行補繳。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可通過市住房公積金網上業務大廳或各服務網點,及時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和繳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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