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首次登記
時間:2019-01-02 來源: 作者: 我要糾錯
適用
依法取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可以單獨申請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首次登記。
申請主體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首次登記的申請主體應當為土地權屬來源材料上記載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人。
申請材料
1 不動產登記申請書(原件1份);
2 申請人身份證明(查驗原件);
3 土地權屬來源材料,包括:
(1)以出讓方式取得的,應當提交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文件、出讓合同(原件1份)和繳清土地出讓價款憑證(原件1份);
(2)以劃撥方式取得的,應當提交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的批準用地文件和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劃撥決定書(原件1份);
(3)以租賃方式取得的,應當提交土地租賃合同(原件1份)和土地租金繳納憑證(原件1份);
(4)以作價出資或者入股方式取得的,應當提交作價出資或者入股批準文件(原件1份);
(5)以授權經營方式取得的,應當提交土地資產授權經營批準文件(原件1份)。
4 不動產權籍調查表、宗地圖、宗地界址點坐標等經昆明市不動產權籍調查中心審核通過的不動產權籍調查成果資料(原件1份);
5 依法應當納稅的,應提交完稅憑證(原件1份)。
辦理流程:申請—受理—審核—登簿—發證
辦理時限:材料齊全,自受理之日起5個工作日辦結(特殊事項除外)。
收費標準:按照(發改價格規〔2016〕2559號)文件規定執行。
依法取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可以單獨申請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首次登記。
申請主體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首次登記的申請主體應當為土地權屬來源材料上記載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人。
申請材料
1 不動產登記申請書(原件1份);
2 申請人身份證明(查驗原件);
3 土地權屬來源材料,包括:
(1)以出讓方式取得的,應當提交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文件、出讓合同(原件1份)和繳清土地出讓價款憑證(原件1份);
(2)以劃撥方式取得的,應當提交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的批準用地文件和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劃撥決定書(原件1份);
(3)以租賃方式取得的,應當提交土地租賃合同(原件1份)和土地租金繳納憑證(原件1份);
(4)以作價出資或者入股方式取得的,應當提交作價出資或者入股批準文件(原件1份);
(5)以授權經營方式取得的,應當提交土地資產授權經營批準文件(原件1份)。
4 不動產權籍調查表、宗地圖、宗地界址點坐標等經昆明市不動產權籍調查中心審核通過的不動產權籍調查成果資料(原件1份);
5 依法應當納稅的,應提交完稅憑證(原件1份)。
辦理流程:申請—受理—審核—登簿—發證
辦理時限:材料齊全,自受理之日起5個工作日辦結(特殊事項除外)。
收費標準:按照(發改價格規〔2016〕2559號)文件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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